,时间在捉摸工作环境与乱七八糟的日夜班交替中过去。
然后,忽然,酸雨结训了,也下部队一段时间了。他是陆军,很幸运地,在离台北不算太远的新竹某基地当兵。某基地的意思,就是其实我也不大知道的地方。
由于我跟淑芬的班未必都相同,因此我多了很多自己一个人的时间,逛书局、买唱片是我最大的嗜好。这,也是长毛最大的嗜好。
只不过以前的他常常穷得连饭都没得吃,所以他真的只能「逛逛」。村上春树的书我几乎都买到了,包括他买不起的厚一点的那几本。张大春的作品我几乎都看完了,只剩下我实在看不懂的《城邦暴力团》。陈昇的那首「镜子」几乎被我听烂,因为那曾是长毛最爱的歌。自从他剪掉一头长发之后,我也没再剪过发,你失去了长发,所以换我来留。你不得不放弃的长发,与你惯有的主张,由我在这里,继续坚持下去,只是,我没告诉你。
捧着邱妙津的作品,走出了东海书苑,我在想他。
一个外表与内在强烈衝突、矛盾的人。他很孤僻,不喜欢人多的环境,不喜欢跟一群人搅和。大多数时间,他只活跃于小眾团体中,偶而跟猫练习马戏团把戏。
在人前的反应,依随他衣着的变化,而有不同的表现。一身黑的时候,他不爱笑、少做表情,戴上墨镜,以为全世界都看不见他,他喜欢用不屑的眼光看世界,而那种奇怪的自信,强大得连他自己都不知道理由。于是一堆人讨厌他,认为他目中无人、狂妄自大,其实我知道,他只是不喜欢跟陌生的世界打交道,当然,这种特色也吸引着另一堆人,这堆人,通常都是小妹妹,我也是他的追随者之一。
可是这个奇怪的人,一换上简单的t恤、滑板裤,就又变成非常邋遢的人。不喜欢洗澡、乱骂脏话、乱丢垃圾、无视于交通号志与规则。
「我乱丢垃圾,是为了让清洁队员有事做,以免他们失业。」
他是讲这种话的人。于是又一堆人讨厌他,认为他没水准、没气质,可是,这种特色却又吸引了一群不同的人,当然,还是小妹妹居多,她们认为他随性、不做作,很不幸地,我又是其中之一。
但是不管他是冷漠无情,还是搅和无赖,他都保有一个共同特色:面对女孩,这个人永远有说不完的甜言蜜语,只要他愿意的话……
他坚持做他自己,跌得再重,都不会改变。只是他对身边的女孩总是忽冷忽热,我曾怀疑,这是因为他无暇分身,没办法一一安抚他眾多追随者的缘故,但是天晓得。
总之,他已经剪去了长发,他在「写一个梦」里面,最后一个讯息,告诉大家说:
他已经,不、再、是、长、毛。
那你现在是谁?可不可以,让我再认识你,从朋友开始也没关係。
因为你没了长毛,所以这精神,由我继续坚持。

